两仪肇辟。六甲攸生。将三元而作三才,建四时而为四柱。干为禄本,定一生职位高低。支作命基,布三限寿元终始。年生为根,月建为苗。日管经营,断中年之休咎。时为结果,定晚岁之荣枯。先推胎息之由,次入变通之道。为官为贵,缘上下以咸和。多滞多危,本根元而相克。是故:格清局正,当为台阁之臣。印旺官生,必秉钧衡之任。马头带剑,威镇边疆。印绶逢华,尊居翰苑。禄虽多而有害,福不… 继续阅读 造微论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二》原文

五行生旺,朝中荣贵之人。四柱休囚,林下清修之客。鬼旺身衰,少年难得荣华。禄破身刑,早岁失其估恃。男少女多,只为阴神太重。男多女少,定是纯阳有托。逆克悬针,雕面打铁之辈。魁罡煞刃,役身军伍之流。官遇亡劫兼七煞,当为武将。贵填财印遇二德,得作忠臣。财冲禄破,市井屠儿。禄旺身强,豪门贵客。孤辰值华盖,道士僧尼。劫煞遇魁罡,巫医术士。咸池坐旺带刃,因色亡身。驿马临刑… 继续阅读 惊神论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二 》原文

造化先须看日主,後把提纲分次第。四柱专一论财官,身旺财官多富贵。若还身旺财官损,只是朝求暮讨儿。财官旺时日主旺,紫袍金带有何疑?财官旺而日主弱,运行身旺最为奇。日主旺而财官弱,运入财官利名驰。日主坐下有财官,月令相逢贵不难。总把财官为紧要,早年富贵禄高攀。财官微薄身太旺,太旺无依受孤寒。更有印来比劫助,伤妻克子可立看。官煞太重身更强,一逢制伏作贤良。煞官拱印… 继续阅读 搜髓歌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二》原文

  (玄虚道人着。育吾居士解)   受命之不同也,有如受形。测理之难精也,过於测海。   阴惨阳舒,知盈虚之有数;天高地迥,极覆载之无疆。   或升之云汉兮,而非有所私。或坠之渊泉兮,而非有所恶。其气数定於太初,其培覆譬诸草木。   妙诀不在於多言,至人奚事於强聒。   且如类属从化,格判旺衰,照伏拱遥,局分明暗。   见类属要旺,从化要衰。照伏二者,皆取局… 继续阅读 金声玉振赋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二》 原文

  四柱排定,三才次分。   专以日上天元,配合八字干支。   支中有见不见之形,无时不有。   神煞相绊,轻重较量。   若乃时逢七煞,见之未必为凶。   月制干强,其煞反为权印。   财官印绶全备,藏蓄於四季之中。   官星财气长生,镇居於寅申巳亥。   庚申时逢戊日,名食神干旺之方。   岁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。   月生日干无天财,乃印绶之名。… 继续阅读 喜忌篇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六辛日而无午字,得戊子时,辛合丙官为贵。   此六阴朝阳格也。如:   戊辰、辛酉、辛丑、戊子;   戊辰、辛酉、辛酉、戊子;   乙丑、庚辰、辛酉、戊子,是此格也。   《喜忌篇》云:六辛日时逢戊子,嫌午位运喜西方”是也。   六癸日而无干土,得甲寅时,寅刑巳格尤奇。   此刑合格也。此格主性气刚,而见快太察。如:   乙未、甲申、癸酉、甲寅,嫌申中庚… 继续阅读 明通赋四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人禀天地,命属阴阳。   生居覆载之内,尽在五行之中。   欲知贵贱,先观月令乃提纲。   次断吉凶,专用日干为主本。   三元要成格局。   四柱喜见财官。   用神不可损伤。   日主最宜健旺。   年伤日干,名为本主不和。   岁月时中,大怕官煞混杂。   取用凭於生月,当推究其浅深。   发觉在於日时,要消详於强弱。   官星正气,忌见刑冲。  … 继续阅读 继善篇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若比肩多,他强我弱,虽减耗,亦得其财。   不得均平,止三四分之一。   财逢羊刃以多伤,印见妻财而不破。   此亦同上文之义。   凡命:最忌羊刃,财格被破,印格被夺,官格冲怒。   只喜七然制之。阴刃力微无妨。   印见妻财,是贪财坏印之说也。   岁运又见,主破财伤妻,或因妻致讼。   若原无财星,或财星力微,岁运见之,稍轻。   惟官煞进生解劝,… 继续阅读 明通赋五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内有杂气财官相兼,偏正两印,同宫禄马,号为内外三奇。   此正指神煞相绊,乃八字中有财有官、有偏正二印,或同宫,或异位,或包藏,或透出,相绊难论吉凶,要轻重较量用之,故曰,内有三奇。歌曰:   寅午戌酉是三奇,兔蛇随猴不可移。   巳酉丑中逢子妙,马猴见猪好光辉。   辰巳子逢即奇处,午亥见寅是贵墀。   猪来赶兔马当欢,寅酉见巳喜相宜。   猪逐马儿蛇… 继续阅读 明通赋一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凡命天元喜地元有禄:   如甲己喜四季,乙庚喜申酉,丙辛喜亥子,丁壬喜寅卯,戊癸喜巳午。   地元喜天元有合:   如子丑喜戊,寅喜己,卯辰喜庚,巳喜辛,癸午未喜甲壬,申喜乙,酉戌喜丙,亥喜丁。   天元地元皆有,平生福气高崇,皆无,名利无成。   坏天元者,39岁以前名利难发。坏地元者,40岁后福不如前。   若天元秀气坐禄,如癸得子,甲得寅之例,不贵… 继续阅读 看命口诀四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》原文

  内有杂气财官相兼,偏正两印,同宫禄马,号为内外三奇。   此正指神煞相绊,乃八字中有财有官、有偏正二印,或同宫,或异位,或包藏,或透出,相绊难论吉凶,要轻重较量用之,故曰,内有三奇。歌曰:   寅午戌酉是三奇,兔蛇随猴不可移。   巳酉丑中逢子妙,马猴见猪好光辉。   辰巳子逢即奇处,午亥见寅是贵墀。   猪来赶兔马当欢,寅酉见巳喜相宜。   猪逐马儿蛇… 继续阅读 明通赋一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八孤五墓为僧道,破祖同蓬孤独人。   假甲子旬中,戌亥为空亡,为六虚,乾属亥戌。   戌南行三位是未,未东行三位是辰,辰北行三位是丑,   丑西行三位是戌,辰戌丑未四位,为孤寡五墓,多为破祖   孤独飘蓬之人,九流之命。   三元克害,为孤单命。克害若轻,入舍命。   如遇真孤神,克妻害子之命。   通玄子解,非珞琭本真,乃自撰集,与徐子平同。

  喜忌篇云:时上偏财,别宫忌见。所以补《赋》未备之义也。   建禄坐禄,或归禄,遇财官、印绶,富贵长年。   建禄以月言,坐禄以日言,归禄以时言。   此三禄格本身健旺,独遇财则富,独遇官则贵,独进印则秀。以其干旺,又主长命,安享福禄。若三者兼有,亦妙。   如丁亥、己酉、壬午、辛亥,   是日禄归时,午中亦有官星,却得酉月,为印合格。   月刃、日刃及时… 继续阅读 明通赋二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 原文

  一旬,十日也;年中,生日也。凡在一月之中,一旬之内,将生日天元配合而言,则知其日中休祥,定立生日为主也。一岁之中,取月令以生克配合而言,则知其月中休咎也。且如人生得地,须太岁为尊,是一岁之中求生月带禄、或官印,原有原无,是月而问日,乃看命总法也。)  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,亥子同途;甲乙乃夏死而春荣,寅卯一揆。   (此言人命有生旺、死绝,而行运所值,有宜… 继续阅读 消息赋六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或曰:马前一辰为攀鞍,马後一辰为鞭策。攀鞍有位,与天元带合者,人得之贵也。须要加临吉将,岁运资身,更於旺相之宫,始可言福。驿马微劣,财命休囚,则涂炭辛勤,终无成立。此以四柱临之,定主飘蓬。)   占除望拜,甲午以四八为期;口舌文书,己亥慎三十有二。   善恶相伴,摇动迁移;夹煞持丘,亲姻哭送。   (此论行年大小运,由之於数,数有奇偶之变,吉凶自此以生也… 继续阅读 消息赋八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妙在识其通变,拙说犹神;巫瞽昧於调弦,难希律吕。   (凡命运,吉凶祸福,如上所云,赋特言其大概。妙在识其通变,赋辞虽拙,而理妙应如神,设若不能通变,譬之巫瞽昧於调弦,希律吕之和难矣。)   庚辛临於甲乙,君子可以求官;北人运在南方,贸易获其厚利。   (金木有相得之理,水火有既济之道,故特举而言之曰:   庚辛临於甲乙,则余八干可知也。北人运在南方,则… 继续阅读 消息赋五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与生地之相逢,宜退身而避位。   凶会吉会、伏吟反吟,阴错阳差,天冲地击。   或逢四煞、五鬼、六害、七伤、地网、天罗、三元九宫,福臻成庆,祸并危疑,扶兮速速,抑乃迟迟。   历贵地而待时,遇比肩而争竞。至若人疲马劣,犹托财旺之乡。   或乃财旺禄衰,建马何避掩冲,岁临尚不为灾,年登故宜获福。   大吉生逢小吉,反寿长年;天罡运至天魁,寄生续寿。   (… 继续阅读 消息赋四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臣出自兰野,幼慕真风。入肆无悬壶之妙,游行无化杖之神。息一气以凝神,消五行而通道。   (臣者,对君之称。兰野,地名。自敍所出。幼慕真风,则其志大矣。悬壶化杖,乃壶公费长房故事,称前人之至妙,悔在己之无能。外绝所欲,内无所思,息一气以凝神,消五行而通道,故着此赋,名《消息》焉。盖造化有消有息故云。)   乾坤立其牝牡,金木定其刚柔;昼夜互为君臣,青赤时为… 继续阅读 消息赋二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柱中日干健旺,或有比肩破合去财,   则印煞可以双收,亦主发达,但不清也。   诗云:   忽逢甲己加金局,丙火寻常便可嗟。   运行旺火生身地,功名何处不光华。是也。   建禄遇官则贵,遇财则富。遇印则秀,败财破印。不吉。   建禄则身旺。故用官、用印、用财皆吉。   有败财、羊刃、比肩,则身太旺。   皆足以劫我之财,分我之官,夺我之印。   建禄尤… 继续阅读 明通赋三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

  徐言:以八字中内外三元,有最得力者为尊,即用神也。用神不可损伤,若有损伤,则虽别位之吉,不能救。若年、月、日、时内外三元虽有克战,但不损於尊者,即逢灾自愈也。更切消息所损之神,主何吉凶,害命则身灾,害妻则妻灾,害官则官失。其说有理,但尊卑字欠通。)   凶多吉少,类大过之初爻;福浅祸深,喻同人之九五。   (凶多吉少之命,以其休囚无气,故不宜於进用。有类… 继续阅读 消息赋三《三命通会 · 卷十一》原文